市教育局、卫健委、公安局、应急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小饭桌”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广大托管学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通用卫生规范》(GB 31654-2021)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我办起草了《酒泉市“小饭桌”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审核稿)》。请有关单位结合各自职责和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对《实施办法》提出意见建议,于2022年12月15日前将意见建议书面反馈至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市监局)。
联 系 人:赵阿梅
联系电话:18054116031
电子邮箱:365843585@qq.com
附件:酒泉市“小饭桌”安全管理实施办法(意见征集稿)
2022年11月30日
酒泉市“小饭桌”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小饭桌”的服务管理工作,规范“小饭桌”经营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安全成长,解决学生家长的后顾之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 31654-2021)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效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四个最严”要求,全面加强“小饭桌”规范管理,明确“小饭桌”监管职责,推进“小饭桌”经营向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切实保障“小饭桌”安全服务经营。
二、职责任务
“小饭桌”的监督管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指导和监管工作。
(一)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小饭桌”经营许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管,认真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做好开办者及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二)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辖区内的学校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合法经营“小饭桌”公示工作,引导学生家长理性选择“小饭桌”。
(三)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指导“小饭桌”落实公共卫生管理和疫情防控措施,做好饮用水健康达标监测检查工作,对健康受到危害的人员进行医疗救治,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侦查。
(四)公安部门负责辖区内“小饭桌”治安管理工作,配合做好相关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五)应急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小饭桌”消防安全的检查和指导,督促开办者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
三、日常管理
“小饭桌”开办者为学生食品安全和人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疫情防控等工作,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经营场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公共卫生安全基本要求 ?
1.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室内及时通风换气,确保空气清新,落实“一扫三查”,设置“一米线”,采用分时、分批、错峰就餐等方式,避免人员聚集;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定期开展核酸检测。
2.休息场所面积应与学生人数相适应,实行男女分设,不得设置通铺;配备安全有效的防控蚊、蝇、蟑螂、鼠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设施设备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备设施,及时清运废弃物。
3.提供给学生使用的用品用具应当保证卫生安全,可反复使用的用品用具要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清洗、消毒、保洁;建立托管学生因病缺勤登记制度,及时观察学生健康状况,做到传染病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
4.应有充足的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
(二)消防安全基本要求
1.“小饭桌”不得设置在“三合一”场所(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和彩钢板建筑内,不得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宜设置在建筑物的首层、一层、二层。“小饭桌”的房间、走道、墙面、顶棚不得违规采用泡沫、海绵、木板、彩钢板等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
2.“小饭桌”楼梯的设置形式、数量、宽度等设置要求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疏散楼梯的梯段和平台均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当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小饭桌”中建筑面积大于50平方米的房间,其疏散门数量不应少于2个。“小饭桌”应保持疏散楼梯畅通,不得锁闭、占用、堵塞、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门应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不得采用推拉门、卷帘门、吊门、转门和折叠门。
3.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应安装具有联网报警功能的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有条件的可安装简易喷淋设施。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上的房间、建筑长度大于20米的疏散走道应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或者设置机械排烟设施。“小饭桌”应设置满足照度要求的应急照明灯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小饭桌”每50平方米配置1具55kg以上ABC类干粉灭火器或2具6L水基型灭火器,且每个设置点不少于2具。
4.使用燃气的厨房应配备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燃气紧急切断装置以及灭火器、灭火毯等灭火器材,并与其他区域采取防火隔墙和防火门等有效的防火分隔措施。设在高层建筑内的“小饭桌”厨房不得使用瓶装液化气,其他建筑使用瓶装液化气不宜超过50kg。
5.“小饭桌”电气线路应穿管保护,电气线路接头应采用接线端子连接,不得采用铰接等方式连接。不得采用延长线插座串接方式取电。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将电气线路、插座、电气设备直接敷设在易燃可燃材料表面。电动自行车、电动平衡车及其蓄电池不得在“小饭桌”的人员学习活动场所、楼梯间、走道、安全出口违规停放、充电。
(三)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基本要求
1.有独立的食品加工制作场所和用餐场所,场所面积与就餐人数相适应;食品加工操作场所应有固定专用的水池,配备餐具消毒、食品冷藏冷冻、通风排烟、防尘防蝇等设施。
2.从正规渠道购进食品及食品原料,做好进货查验记录和索证索票,不得购买来源不明的食品和原料;经营场所内不得圈养宠物;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配餐合理,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学生营养标准,每周制定食谱,并在就餐场所公示,不得向学生供应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以及法律法规禁止加工的其他食品;不得加工制作剩菜剩饭,小饭桌“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食物浪费,积极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珍惜粮食的传统美德,引导学生养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好习惯,营造”文明用餐“新风尚。
原标题:【酒泉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征求《酒泉市“小饭桌”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告】 内容摘要:市教育局、卫健委、公安局、应急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小饭桌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广大托管学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 ... 文章网址:https://www.doukela.com/xuetang/184182.html; 免责声明:抖客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